关于推荐陕西美育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函
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教研室、教师进修学校、中小学幼儿园、有关高校、群团机关、社会团体:
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《学校美育浸润行动》精神,发挥学术引领作用,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局面,陕西美育教育科学研究院为扩大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广泛性、覆盖面,现就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函知如下:
一、学术委员会委员基本要求
坚持社会主义教育办学方向,在本区域或系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,学风端正,教学方法新颖,热衷学校美育工作,潜心学术研究,能积极参与一些学术活动,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上。
二、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范围
各级教科研人员;各中、小、幼学校研究学校美育工作的校长及有关学科教师;热心学校美育工作发展的有关高校、群团机关、社会团体人员。
三、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方式
各市、县(区)教科研部门推荐;学校推荐或自荐;本院其他人员推荐。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于3月30日前发至邮箱:sxmy2018@126.com。
推荐的委员由研究院审核后统一颁发聘书。根据委员职称情况和从教资历提名产生副主任委员,一并由研究院颁发聘书。如经审核不符合担任学术委员,另行授予美育研究员荣誉并发放证书。
学术委员会为学术研究组织,研究院每年为学术委员及其单位提供相应的学术服务。
文件下载网址:www.sxmyky.com
联系人:吴 军 13991864228
附件: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
陕西美育教育科学研究院
2025年3月6日
附件:1.学术委员推荐函文件
2.学术委员推荐表
2025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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